(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股份定义、禁止的交易行为,以及信息申报与披露的要求。具体要点如下: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情况下申报个人信息,包括新任、个人信息变更、离任等,申报信息用于股份管理。
- 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内容包括数量、来源、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和原因等。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包括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
- 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标准时,需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 公司及其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定期检查并报告违规行为。
- 高管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如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诉期间等。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信息。
- 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
- 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如财报发布前、重大事件影响期间等。
- 相关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得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
- 违反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司有权记录并交由监管机构处理,违规所得收益将被没收,严重者可能面临市场禁入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