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2,000股限制性股票,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将专项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7月31日,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