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过程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中信重工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579,553,437股,中信有限持股比例为57.32%。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展和补充,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变化,但将扩大业务和收入规模。发行后,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负债率下降,增强了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治理结构未因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也未受显著影响。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将继续独立运作。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已获得必要批准,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均符合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具备参与资格。中信重工还需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相应的企业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情况报告书详细记录了发行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监管部门审核、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发行前后公司情况对比等,确保了发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