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博电子科创板首轮连遭18问,持续经营能力等被关注)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博电子”)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收入、应收账款、持续经营能力、毛利率、竞争格局及市场空间、环保等18个问题。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且持续增大。公司采购规模较大,供应商的付款信用期短于销售收款周期,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70,213.98万元、112,133.61万元、182,332.95万元和189,157.38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98.70%、98.75%、88.66%和89.71%;
(3)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2020年6月达到2亿元,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通过短期借款以满足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4)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银行存款4399.15万元。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
(1)结合关联交易、采购和销售的支付、回款周期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不断增大的原因;
(2)结合流动负债高、现金流持续为负以及应收账款持续增大、占比高、收款周期长、在手货币资金金额小等上述表现,论述发行人现行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面临持续经营风险,是否具备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并结合具体情况作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提示。
国博电子回复称,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8.70%、98.75%、88.66%和89.71%。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构成为日常经营过程产生的应付账款以及为满足业务规模扩张的流动性资金需求而筹措的短期借款,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雷电微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天箭科技2019年、2021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同行业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为负的情形较为普遍。
2019年12月,中国电科五十五所将从事T/R组件业务的微系统事业部并入发行人。2018年、2019年,T/R组件业务主体为中国电科五十五所微系统事业部,其对中国电科五十五所等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发生额及余额为模拟数据,应付账款视同信用期到期即已付款,因此付款周期比2020年、2021年1-6月付款周期短,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数金额较大。2019年12月T/R组件业务并入国博电子时未带入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往来款余额,以及2020年国博电子向中国电科五十五所支付部分购买重组前结余存货款项,导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负数金额较大。2019年12月T/R组件业务并入国博电子后独立运行,随着2020年末相关应收账款集中于2021年4季度回款,2019年12月T/R组件业务并入国博电子时未带入应收款项的影响将消除,公司预计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
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与雷电微力、天箭科技基本一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雷电微力、天箭科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雷电微力、天箭科技,回款周期短于可比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4,399.15万元,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减少,主要是因为军工行业一般集中在下半年进行销售结算,因此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由于T/R组件订单增加,2021年9月,公司收到某军工集团客户支付预付款项90,406.42万元。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52,135.56万元,不存在短期借款,公司货币资金充裕。
综上所述,发行人现行业务模式符合军工行业特点,具有可持续性。公司货币资金充裕,不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有源相控阵T/R组件收入持续增长,复合增长率为14.74%。
随着我国国防支出的逐步增加,军队信息化建设水平的稳步提升,以及保障国防领域自主可控的需要,有源相控阵T/R组件领域需求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公司研制了数百款有源相控阵T/R组件,其中定型或技术水平达到固定状态产品数十项,产品广泛应用于弹载、机载等领域。浙商证券结合美国预警机的数量综合考虑战斗机和预警机需求,预计未来我国军用机载雷达的市场空间至少为440亿元。公司是有源相控阵T/R组件领域的龙头企业,随着有源相控阵雷达体制的广泛应用,公司业务将实现稳步增长。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T/R组件在手订单合计约51亿元。随着募投项目实施,产能进一步增加,公司未来收入将实现更快增长。
公司于2019年对中国电科五十五所T/R组件业务进行了重组,形成了从芯片到模块、组件的产业链布局,具备了射频微波毫米波核心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打破了国外对于先进电子产业的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实现了有源相控阵T/R组件产品的自主生产和射频集成电路产品的进口替代。
公司重组完成后,运行良好。由于2019年末模拟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未纳入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末军工集团客户应收账款大部分为2020年收入产生,而军工客户回款周期一般为1年,造成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报告期内,军工集团客户信用良好、回款情况良好。
由于T/R组件订单增加,2021年9月,公司收到某军工集团客户支付预付款项90,406.42万元。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已由负转正。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2,135.56万元,不存在短期借款,公司货币资金充裕。2019年12月T/R组件业务并入国博电子后独立运行,随着2020年末相关应收账款集中于2021年4季度回款,2019年12月T/R组件业务并入国博电子时未带入应收款项的影响将消除,公司预计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
公司资信良好,享有较高授信额度,可以随时借款用以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短期借款。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及借款余额合计19亿元。公司现行业务模式符合军工行业特点,不存在持续经营风险,公司具备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关于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
(1)射频模块毛利率分别为11.78%、47.61%、9.84%和16.81%,毛利率变动主要与产品结构变化有关;
(2)射频芯片的毛利率分别为11.73%、25.44%、28.86%、44.04%,射频芯片毛利率在报告期内逐年上升,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主流产品毛利率变化导致。其中,射频放大类芯片毛利率持续上升,射频控制类芯片保持稳定,其他类别芯片毛利率波动较大;
(3)发行人T/R组件和射频模块毛利率低于雷电微力、天箭科技,射频芯片领域毛利率低于卓胜微、思瑞浦,高于唯捷创芯。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
(1)结合产品、价格、成本等因素进一步分析射频模块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2)按照主要细分产品类别,进一步分析射频芯片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3)进一步说明毛利率低于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国博电子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T/R组件、射频芯片。基于与客户的良好合作,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托高密度集成、射频芯片领域的技术能力,发行人进一步尝试开发射频模块产品,拓展产品范围。与T/R组件、射频芯片相比,射频模块研发与推出的时间较短,市场在逐步探索中,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低。由于射频模块产品成本包括芯片、封装测试等,系基于客户需求开发的集成性质的产品,客户主要为民用,产品稳定性等方面要求低于军品客户,且收入规模尚小,规模效应不明显,因此毛利率较低,整体一般在10%-15%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射频模块毛利率分别为11.78%、47.61%、9.84%和16.81%,除2019年外,其他年度毛利率较为稳定。射频模块产品毛利率变动主要与产品结构变化有关。由于射频模块的具体结构差别较大,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波动较大,各期产品结构差异明显,平均价格及成本不具有可比性。
2019年,公司开发的一款大功率控制模块,较好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实现快速增长,该产品系基于自主设计的新产品,毛利率较高。2019年该产品毛利率为54.87%,占当年模块收入的比例为79.19%,导致当年度射频模块产品毛利率较高。2020年后,由于客户技术方案改变,该款高毛利率射频模块的销量大幅下降,导致射频模块收入与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射频芯片的毛利率分别为11.73%、25.44%、28.86%和44.04%,逐年上升,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公司主流产品毛利率变化所致。
公司射频芯片收入主要来自于射频放大类芯片。报告期内,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占射频芯片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6%、92.06%、93.88%和86.57%,毛利率分别为8.61%、25.33%、28.78%和45.91%,与射频芯片毛利率趋势保持一致。
除射频放大类芯片外,公司射频控制类芯片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而其他射频芯片由于收入占比较小,尚未批量生产,其毛利率波动较大对射频芯片整体毛利率的影响非常有限。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射频芯片毛利率波动主要取决于射频放大类芯片毛利率的变化。
根据具体应用领域,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分为移动通讯网络芯片和其他芯片。
2018年,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以技术设计、工艺成熟的其他芯片为主。该部分芯片研发时间较早,竞争激烈,附加值较低,毛利率相对较低。
2019年,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中移动通讯网络芯片(主要为基站射频芯片)占比大幅增加,带动射频放大类芯片整体毛利率上升。受中美经贸关系影响,B公司及其关联方对供应链进行调整,进口替代需求增强,公司凭借技术储备、供应链管理等综合优势成为国内5G基站相关射频芯片领域的主要供应商。随着5G通信基站建设的推进,公司前期研发的基站射频芯片获得B公司及其关联方大批量订单,主流商品如射频放大类芯片逐渐进入量产阶段,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规模效应显现,毛利率较2018年大幅提高。2019年、2020年,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中移动通讯网络芯片的收入占比分别达到40.53%、51.84%,导致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的毛利率逐年升高。
2021年1-6月,公司战略性调整射频芯片产品结构,进一步减少技术设计、
工艺成熟的射频芯片产品销售,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中移动通讯网络收入占比达到94.70%,射频放大类芯片整体毛利率进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射频芯片毛利率波动主要取决于射频放大类芯片毛利率的变化,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公司主流产品毛利率变化所致。
国博电子收入主要来自于T/R组件和射频模块、射频芯片,可比公司包括雷电微力、天箭科技、卓胜微、唯捷创芯、思瑞浦。
国博电子毛利率高于唯捷创芯,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产品终端应用等差异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1、T/R组件和射频模块领域
国博电子T/R组件和射频模块领域收入主要来自于T/R组件,可比公司主要为雷电微力、天箭科技,国博电子毛利率低于雷电微力、天箭科技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国博电子与雷电微力、天箭科技的具体产品存在差异
雷电微力精确制导类业务主要产品为毫米波有源相控阵微系统,系在T/R组件、天线阵列、射频网络、电源等基础上加载软件成为一个标准系统,生产工序包括芯片研制、组件集成、组件测试、系统集成和系统测试等环节。雷电微力在芯片研制工序自主进行芯片设计导致其芯片采购成本较发行人低,在系统集成和系统测试工序进行系统总装,产品构成中还包含了软件,因此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天箭科技主要产品为固态发射机,主要由固态微波功率放大器、电源、控制电路等组成,应用于传统雷达或相控阵微系统的分部件。天箭科技的固态发射机产品推出时间较早,由于军品价格一般较为稳定,近年毛利率较为稳定。发行人T/R组件产品系复杂的高频电子系统,包括射频收发、幅相控制、电源管理、数字接口等众多定制化芯片,组装工艺及流程也较为复杂,应用于有源相控阵雷达,与天箭科技产品不同,产品的应用领域不同,成本结构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
(2)供应商差异导致成本存在一定差异,进而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由于武器装备的开发周期较长,定型列装审核程序严格,因此单一型号产品的换代周期基本在十年以上。由于军品的特点,武器装备定型后将保持稳定,配套产品和供应商不会轻易更换。发行人产品所需较多原材料具有定制化特点,选择供应商除考虑成本、质量外,还要考虑军工安全、稳定性等,不同供应商的技术、成本等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2、射频芯片领域
射频芯片领域可比公司主要为卓胜微、唯捷创芯、思瑞浦,国博电子毛利率低于卓胜微、思瑞浦,主要原因如下:
(1)代理采购晶圆的模式导致晶圆采购成本上升
公司射频芯片中的原材料晶圆主要通过代理的模式进行采购,而卓胜微、思瑞浦采取直接向晶圆代工厂进行采购的模式,发行人通过代理采购晶圆的模式增加了晶圆的采购成本,而晶圆在发行人射频芯片产品单位成本中的占比较高,导致射频芯片成本增加,降低了毛利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产品和应用领域存在差异
国博电子与卓胜微、思瑞浦具体产品和具体细分领域存在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卓胜微与公司同属于射频芯片领域,但双方具体产品、应用领域、国产化替代时间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卓胜微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终端,国博电子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终端射频芯片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对技术参数、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与基站产品存在显著差异,产品所用材料、技术等不同。此外,除产品差异外,基站与终端的数量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芯片生产成本差异大。因此,公司毛利率与卓胜微相比存在差异。
思瑞浦主要产品包括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产品应用于信息通讯、工业控制、健康安全等领域,双方产品、技术体系、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具体而言,思瑞浦信号链模拟芯片主要分为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其中线性产品主要终端应用有通讯基站中对电源信号的调理和滤波、工业变频器中对电机电流的检测和放大等,转换器产品主要终端应用有激光雷达的高速信号采样和数字化等。虽然思瑞浦和公司的芯片产品均应用于移动通信基站,但芯片种类和功能并不相同,因此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3)基站领域量产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较高
国博电子射频芯片中部分产品技术设计、工艺相对较为成熟。2018年,公司射频放大类芯片以该类芯片为主。该部分芯片研发时间较早,竞争激烈,附加值较低,毛利率相对较低。
由于进口替代以及5G基站建设的推进,2019年以来公司移动通信基站领域新研产品投产放量,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射频芯片毛利率逐步上升。公司销往B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量产射频芯片类产品2019年、2020年、
2021年1-6月毛利率分别为47.59%、45.62%、45.37%,毛利率相对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同步对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毛利率比较分析”进行了调整,具体见《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修改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