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46%股份
银之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股东何晔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