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鹏起”)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62)。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曹亮发先生分别收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函件,曹亮发先生作为融入方与方正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交易于 2018 年 5 月已经构成实质违约,方正证券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对曹亮发质押给方正证券的全部*ST 鹏起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方正证券计划自该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处置曹亮发先生持有的*ST 鹏起股票不超过 17,527,73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ST 鹏起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曹亮发先生及方正证券的通知,方正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0 年 2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5,63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16%,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变动情况。
2、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曹亮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至 5%以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