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300770)具备区域性运营优势的新媒体运营商,IPTV/OTT将受益于大屏娱乐生态重新崛起
电视契合家庭娱乐场景,其需求将趋于稳态,并有望提升,IPTV/OTT作为大屏娱乐生态重新崛起的重要终端载体,预计将受益于行业趋势。据莱文森的“补偿性媒介”理论,媒介演进与迭代取决于新媒介对旧媒介某种先天不足功能的补救或补偿,且处于螺旋式上升发展的态势,如广播使文字过时,文字是诉诸视觉的东西,而电视又扭转为视觉对广播仅传播声音的补偿。而在互联网时代,媒介进化进入新的形式,互联网成为一切媒介的母媒介,同时放大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媒介价值,人们开始根据契合需求场景选择媒介,其中电脑对应工作场景、手机/平板等对应移动/碎片化场景、电视对应家庭娱乐场景。随着5G/超高清时代来临,且居民闲暇禀赋的存在上升预期,未来大屏娱乐生态重新崛起趋势逐渐明显。
公司系具备区域性运营优势的新媒体运营商,拥有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资质(区域独占)、OTT全国内容服务资质(16张之一)、OTT全国集成播控平台资质(7张之一),且广东省作为全国4K/超高清视频产业示范区,公司有望优先受益。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业绩高增速具备可持续性,主要来源于IPTV业务的高增长性及OTT业务低基数下的高业绩弹性。
IPTV业务营收预计将保持较高增速,短期受益于IPTV用户规模渗透率快速提高,长期受益于ARPU值高增长弹性。公司IPTV用户规模未来2-3年内仍将保持增长,原因系当前广东省IPTV用户渗透率仍有上升空间(主要来自广东联通IPTV用户的拓展),且通信运营商对IPTV业务推广力度较高;2-3年后,公司IPTV业务保持高增速的压力将转移至ARPU值快速上升的逻辑上。目前公司IPTV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于通信运营商分成的基础收视服务费用,且广东移动分成模式主要为固定金额分成(目前逐步向比例分成模式转变,且分成比例具备上升空间),ARPU值基数较低(2018年约20.04元,对比广东电信约43.43元)。
OTT业务具备高增长的潜力,主要系1)公司同时具备两张稀缺的全国牌照资质,虽直面其他处于业务成熟期的牌照商竞争,但营收规模较小,具备高增长的潜力;2)5G/超高清视频时代,OTT作为等同于IPTV的家庭娱乐场景重要线下流量入口,有望充分受益于行业发展,用户规模有望快速放量,因此具备较高的业绩弹性;3)公司目前OTT业务与各内容提供方合作处于扩展初期,ARPU值较低(按重点产品云视听极光累计激活用户作为计算基数,单激活用户分成收入仅0.3元左右),但公司作为稀缺的牌照商,有望吸引更多优质内容吸引用户付费。
投资建议:公司作为广东具备区域性运营优势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未来业绩增长受益于IPTV业务的高增长及OTT业务低基数下的高业绩弹性,且IPTV/OTT作为5G/超高清视频时代预计将重新崛起的大屏娱乐生态的重要终端载体,未来ARPU值具备较高的增长潜力。我们预计公司2019-2021年净利润分别为2.79亿元、3.71亿元、4.75亿元,对应EPS分别为2.17元、2.89元、3.70元。鉴于公司新上市且参考广电板块估值中枢,给予公司2019年40倍PE估值,对应目标价86.8元,首次评级给予“买入-A”评级。
风险提示:IPTV及OTT业务用户规模增长不及预期、IPTV及OTT用户ARPU值提高不及预期、OTT行业竞争态势恶化、5G/超高清视频对公司业务的推动作用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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