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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B:关于开展2019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综合 2019-02-21 13: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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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天津”)、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油脂”)拟于2019年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避免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天津”)、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油脂”)拟于2019年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2019年期货套保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子公司京粮天津、京粮油脂经营油脂油料及相关品种,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原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拟投资的期货品种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脂油料及相关品种,京粮天津主要为豆粕和豆油合约,京粮油脂主要为大豆、豆粕、豆油、菜粕、菜油、以及棕榈油合约。

三、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京粮天津预计所需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京粮油脂预计所需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四、拟进行套期保值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执行。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为了规避市场波动对企业成本的影响,我们在买入(或卖出)现货的同时,卖出(或买入)期货进行保值,而国内现货价格与国内期货价格有着正相关性,所以套期保值方法是有效的。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必要的。

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的技术风险。

八、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九、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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