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议未履行
映业文化提交仲裁申请
股东大会仅过去两天,神开股份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映业文化的通知,对方已就其与李芳英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向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已受理此案。
据神开股份8月25日公告,映业文化已于2018年4月25日与李芳英、王祥伟签署了协议,约定分批次收购李芳英、王祥伟合计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49%),该协议未得到履行。映业文化申请裁定李芳英、王祥伟继续履行协议,向其出售股份。并支付1.35亿元违约金及本案相关费用。
随着协议的曝光,市场一片哗然。李芳英阻止野蛮人入侵、力保石油产业的“人设”崩塌!
对于李芳英、王祥伟二人与映业文化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神开股份证代王振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8月22日披露之前,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
李芳英和王祥伟在8月25日的公告中做出了解释,称由于映业文化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配合李芳英和王祥伟完成首次交易,并且单方面提出对交易条件的更改。数次以实际行为表明不愿意且无能力继续履行协议,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并且两人已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和7月11日委托律师致函映业文化,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立即终止该协议。
对于公告中提到的由于映业文化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配合李芳英和王祥伟完成首次交易,并且单方面提出对交易条件的更改,高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愿意以追加款形式进行大宗交易的前提是映业文化在董事会的控制权。无论双方如何解释,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仲裁的结果上。”
“公告是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事项的窗口,但披露是否精准我们并不清楚。从神开股份之前的公告中就可以看到,上海证监局8月22日下发的警示函。就曾对神开股份公告内容不完整,甚至披露错误给予警示。”高娜补充道。
据公告,映业文化与李芳英、王祥伟签署的协议中,双方承诺分4次收购股权,其中第一次设定时间为上传和发布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通知当日,价格为16元/股。之后收购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之前、2019年4月30日之前、2019年7月31日之前。价格依次为17.25元/股、17.25元/股和17.50元/股。
映业文化表示,还将继续谋求董事会席位和增持股票。中曼石油遭质疑违规增持,董事会之争又闪现君隆资产原法人代表朱康军身影,种种因素错综复杂预示着神开股份未来之路依然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