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
2018年1月23日,证监会依法对华泽钴镍2013、2014年报和2015半年报虚假陈述给予60万元顶格罚款,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涛合计给予9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16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我会调查认定,华泽钴镍在2013、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累计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8.9亿元、30.4亿元、14.9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58%、106%,截至2015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达13.3亿元。为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王涛等人将37.8亿元无效票据入账充当还款。华泽钴镍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王涛等人涉嫌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会已完成对华泽钴镍虚假陈述案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我会调查认定,国信证券作为华泽钴镍2013、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机构和华泽钴镍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018年6月21日,我会已对国信证券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2880万元。同时,我会亦已对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我会将依法处理。
华泽钴镍违规披露、不批露重要信息的背后隐藏着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利益输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反映了华泽钴镍公司治理严重缺位、内部管理十分混乱,也反映了市场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独立性缺失、执行业务准则不到位、职业怀疑不足等突出问题。华泽钴镍案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破坏了市场信心,对相关违法犯罪主体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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