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地企业爱赴港IPO三点值得反思)
去年底今年初以来,中国内地不少企业掀起了赴港IPO热潮,这些企业包括新兴经济、高科技、生物制药、互 金公司等行业,如小米、蚂蚁金服、平安好医生、微医、点融网、陆金所、平安证券等,预计今年内还将有更多的企业赴港IPO,数量非常可观。
据分析,激发中国内地企业赴港IPO热潮的原因就是港交所发布了IPO新规,允许双重结构公司在港IPO上市。4月24日,港交所正式公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这一制度规定降低了内在企业赴港IPO的门槛,使公司原创始人不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更为其他企业在香港第二次上市提供了有利条件。
中国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一则,可缓解内地资本市场IPO压力,解决IPO“堰塞湖”问题,从整体上给企业融资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二则,可让一部分在内地资本市场难以上市的新经济公司、互 金公司、高科技及信息产业公司有了很好的IPO出口。三则,可消除内地企业赴港IPO的后顾之忧,因为港交所推出新的IPO规定,最为重要的核心条款“同股不同权”能从根本上保护在港上市的权益,消除了企业赴港IPO的一切后顾之忧。
当然,赴港上市也并非尽善尽美,同样有其弊端存在。众多新经济企业赴香港或海外上市,不仅使大笔辅导上市的中介机构佣金流失,而且每年将巨额证券交易佣金收益拱手送给了其他市场,这对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中国内地企业掀起赴港上市热潮,表面看起来红火,其实背后仍有许多无奈和心酸。因此,笔者认为,对企业赴香港IPO热潮现象,应进行反思,并从中获取有益启示。
首先,我们应主动向港交所学习,深刻认识到资本市场只有不断改革才能更好发展,与时俱进推动新股发行制度变革。港交所从1989年以来就一直沿用“所有股票同股同权,一股一票”制度,但港交所能及时革除资本监管制度的弊端,我们也要把推进资本市场IPO监管体制改革纳入重要目标,为新经济公司、高科技公司等创造宽松的IPO环境,迅速、及时地吸引新经济企业,形成中国资本市场新的IPO“洼地”。
其次,在企业股权架构上推行宽严相济原则,推进IPO制度改革与进步。在“宽”上积极作为,就是以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为前提,充分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和完善发行上市制度,不过于看重眼前的盈利指标、公司规模和发展现状等硬性条款。在“严”上努力把关,就是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把好新股发行“质量关”,严查违法信披和欺诈上市等行为,对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的高科技企业亦不能忽视法律和财务标准,努力营造新股发行上市的优良环境。
最后,既要全面正确认识到“同股不同权”的重要作用,又要制定过硬措施堵塞其中的问题或缺陷,使“同股不同权”能在资本市场监管中发挥最大效能。港交所重新完善上市规则,但并没有为了留住新经济企业一味地无条件妥协,而是严格规定了拟上市企业的市值、行业、第三方投资等条件,这些举措值得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监管当局的认真借鉴,防止“同股不同权”走形变样,让它成为真正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前进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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