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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吉祥95后股东提议罢免董事长 议案遭董事会驳回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4-25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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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吉祥4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分别于4月20日、4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中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睿公司”)、自然人股东李雪梅联名向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提请罢免温增勇先生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及所需的股东资格审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临时提案违背此前作出的承诺,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可能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梅雁吉祥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中睿公司提请议案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显示提交罢免议案的李雪梅出生于1995年,持有梅雁吉祥28.13万股。

大股东被指违背承诺

中睿公司表示,根据《公司法》、梅雁吉祥《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通知发出日,李雪梅,中睿公司作为梅雁吉祥股东,占总股本的5.1%。股东代表在充分考虑梅雁吉祥目前经营业绩、董事长和管理层薪酬情况,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及产业布局以及中小股东意见等方面原因的前提下,提请公司2017年股东大会增加议案,提议罢免温增勇董事及董事长职务,重新补选董事,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

梅雁吉祥认为中睿公司违背股东承诺,未履行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的诚信义务。梅雁吉祥指出,中睿公司3月6日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在3月7日《详式权益报告》。《详式权益报告》第六节“后续计划”中承诺“无单方面对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计划”、“除权益变动书披露的内容外,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在已作出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中睿公司此次仍向股东大会提请增加罢免董事长的临时提案。

梅雁吉祥表示,虽然提案与另一股东李雪梅联名提出,但李雪梅仅持有公司股票2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其所持比例远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3%,中睿公司与其联名要求股东大会增加罢免公司董事、董事长提案的行为,仍属于中睿公司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中睿公司违背了其之前所作承诺。

指责管理层不顾股东利益

中睿公司表示,根据公司年报等公开资料,近几年公司的资产规模逐年下降,主营业绩底而不稳,其主要业绩均靠变卖资产实现。以2017年度为例:扣非后净利润1148万元,按照净资产23亿元计算,净资产收益率仅为0.5%;而以董事长温增勇为首的管理层薪酬却是大幅增长,不仅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不匹配,也同本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薪酬状况不匹配,且差异较大。

中睿公司称,梅雁吉祥董事长及管理层完全不顾中小股东的利益,靠着变卖资产大幅增加自己的薪酬,完全脱离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助长了管理层的人浮于事,严重损害了相关各方特别是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这一问题上,董事长作为直接负责人,未能以身作则,已不适合担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梅雁吉祥则反驳称,温增勇自任职以来,不存在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的情形,更不存在中睿公司在缺乏事实依据和调查了解的情况下主观对其履职的不实认定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中睿公司在缺乏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在提案中添加大量主观描述,指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不顾中小股东的利益,此不负责任的言论将给公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梅雁吉祥表示,公司历届管理团队在经营管理中对所涉的重大事项均采用了从严谨慎的决策标准并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流程。董事会及管理层未做出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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