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澳柯玛:2018年将按照修订后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为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切实回报投资者,2月5日下午上交所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
据证券时报记者现场了解,共有澳柯玛、联美控股、东安动力、阳泉煤业、标准股份五家上市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
澳柯玛董事长李蔚在说明会上表示,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近几年公司一直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是根据章程规定,公司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李蔚介绍,2017年7月下旬,经公司董事会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部分股东沟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等各方的意见,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启动了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工作。本次章程修订删除了有关利润分配“孰低原则”规定,并调整了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为公司今后实施现金分红扫除了制度障碍。
李蔚表示,上述章程修订事宜已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章程修订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起,公司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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