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贾跃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12 13:55: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贾跃亭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 100 000元。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 149 847.77元。三、 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 098 872.03元。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 426 046元,律师费人民币2 560 000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