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5,200 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2,0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8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1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8,996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1,852.47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3.53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7,143.53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网上网下发行注意事项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 2017 年 1 月 3 日(T 日,周二),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2017 年 1 月 3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1.73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1:报价信息统计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73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4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22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3日(T日,周二)9:30-11:30,13:00-15:00。
②2017 年 1 月 3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2 月 2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6 年 12 月 2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 年 1 月 5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1 月 5 日(T+2 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 | 17274.74 |
2 | 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 | 6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905.44 |
投资金额总计 | 35180.18 | |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 | -26184.18 | |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 | 391.06% |
前八大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4040000 | 9 |
2 | 蒋渊 | 76003200 | 48.72 |
3 | 尚纯(上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2667200 | 8.12 |
4 | 孙时伟 | 3120000 | 2 |
5 | 上海至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48000 | 0.8 |
6 | 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20000 | 7 |
7 | 吴海华 | 10140000 | 6.5 |
8 | 陆龙英 | 27861600 | 17.86 |
合计 | 156000000 | 100 |
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2016年6月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总资产(亿元) | 5.2402 | 4.9887 | 4.2215 | 4.2464 |
净资产(亿元) | 2.7160 | 2.4913 | 2.3181 | 2.0906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 | 115.90 | 153.11 | 211.54 |
营业收入(亿元) | 1.0840 | 2.0751 | 2.0181 | 2.0223 |
净利润(亿元) | 0.24 | 0.17 | 0.26 | 0.25 |
资本公积(万元) | 523.48 | 547.59 | 547.59 | 547.59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1.00 | 0.77 | 0.60 | 0.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0.11 | 0.17 | 0.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 | 0.11 | 0.17 | 0.16 |
每股现金流(元) | -0.12 | 0.01 | 0.29 | 0.03 |
净资产收益率(%) | 9.19 | 7.40 | 12.06 | 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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