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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与海天精工两只新股明日申购指南

证券之星综合 2016-10-24 1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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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4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40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3.4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隶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为 L7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2016 年 10 月 20 日(T-3 日)商务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53.74 倍。

(四)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50 元(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05 元(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22.5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6,833.4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详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6年10月17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10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10月2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10月26日(T+1日)在《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申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T 日,周二),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25 日(T 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3.49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 5 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T+2 日)缴纳认购款。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16 年 10 月 25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3,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 6 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6 年 10 月 27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10 月 27 日(T+2 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7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万元)备案机关及备案文号
1富森美家居国际家居MALL135,00090,000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成华发改投资函[2013]2号备案文件
2偿还银行借款50,0006,833.42-
合计 185,00096,833.42-

前七大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刘兵18,817.9247.52
2刘云华12,196.8030.80
3刘义3,833.289.68
4联创永津1,346.403.40
5德润投资1,306.803.30
6泰泽九鼎1,306.803.30
7博源天鸿792.002.00
39,600.00100.00

近三年财务指标

报告期日期16-06-3015-12-3115-06-3014-12-31
每股指标    
每股收益-基本(元)0.73001.14000.52000.8300
每股收益-稀释(元)0.73001.14000.52000.8300
每股净资产(元)6.50005.77005.14009.44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99451.80420.63043.3764
净资产收益率(%)11.9121.8010.3719.39
总资产净利率(%)7.0411.705.3710.49
销售毛利率(%)71.4469.8273.2371.66
销售净利率(%)46.4043.4947.3142.85
资产负债率(%)35.4345.9250.3646.87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44.8134.86--6.7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41.2936.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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