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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严防恶意逃废债 七股产能或将遭严控

证券之星 2016-05-03 0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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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编者按】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银发〔2016〕118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国煤炭资源网,4月18日)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19日公布《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完成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中提及个股仅供参考,不做买卖建议。

煤炭行业:一行三会严防恶意逃废债,煤电产能或遭严控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中债资信研究所 日期:2016-04-29

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银发〔2016〕11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中国煤炭资源网,4月22日)

中债资信点评:

(1)为支持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此次一行三会推出相关金融类的政策意见以加快行业转型发展、脱困升级。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加强直接融资、债券创新;支持债务重组和兼并重组;为分流人员就业创业提供金融支持;支持扩大出口、境外融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等。

(2)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是去产能、防风险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加剧煤炭企业分化。未来,行业内有竞争力但短期因财务杠杆过高而遇到困难的企业可获得相应金融支持以渡过难关;而成本售价严重倒挂、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债务负担持续加重的僵尸企业所对应的产能将逐步化解和退出。

(3)债务处置问题为供给侧改革推进的难点,根据中债资信估算,去产能对应的债务处置金额达到2771亿元,目前债务处置相关资金还未做具体安排。中央将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及各地方政府多方协调、博弈,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由于落后产能所涉债务规模庞大、处理难度高、各煤企间如何分配面临较大的决策难度等,后续相关政策细则仍有待观察。

(4)一行三会所发《意见》中指出,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情况,通过加强信用信息支持、推动建设对失信企业跨部门通报、联合惩戒等措施,对存在恶意逃废债和恶意脱保的企业形成强力约束,督促企业加强信用风险信息的披露,并完善处置机制。若加强该项政策执行力度,将使得部分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意愿弱化,信用风险相关信息得以更充分的揭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中债资信也将对企业逃废债相关事件及相关政策细则保持高度关注。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到停止新增产能煤矿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产能核增工作、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等意见。(中国煤炭市场网,4月19日)

中债资信点评:

(1)新增产能和产能核增方面,安监总局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自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确需新建煤矿的,严格审核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上3年内不再进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目前拥有在建产能的煤炭企业由于短期内难以投入生产,投资进度将有明显放缓。

(2)安监总局提出对全国所有生产煤矿按每年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采取直接确定方法,对于全国所有生产煤矿,在现有合规产能的基础上乘以0.84取整数来确定,初步估算我国煤炭产能将减少为38.57亿吨。但该政策实际落地依然需要依靠监测煤炭企业的生产情况,实施难度较大,实施效果有待关注。

4月21日下午,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介绍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视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视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三份文件。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指出,近年来我国煤电装机规模快速增加,煤电产能过剩潜在风险逐步显现。预计今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超五千万千瓦。(中国能源报,4月23日)

中债资信点评:

(1)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曾明确了鼓励煤炭企业转型方向,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对于火电企业参股的煤企产能超过火电企业电煤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火电企业还可在发电量计划上得到一定奖励。

(2)但需要关注的是,煤电装机快速增加的同时,社会用电需求增速逐年放缓,产能过剩潜在风险逐渐显现。此次三个文件内容涵盖煤电项目的规划、核准、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等多个环节,明确提出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文件中对煤电行业落后产能设定的淘汰标准(单机装机规模较小、供电煤耗较高或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等);取消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且对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等电力盈余省份的项目缓核、缓建;建立煤电风险预警指标,并以此推进煤电项目建设规划。

(3)对煤炭企业而言,目前主要产煤省通过大力发展火电业务帮助煤企实现脱困目标,但煤炭企业在景气高峰期收购电厂的较少,且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拥有处于落后产能范围内机组的煤企将面临机组淘汰压力;处于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等电力盈余省份、拥有在建煤电项目的煤企短期内投产进度将明显放缓;在用电需求增速放缓、火电机组规模快速增加的背景下,已建成机组发电效率也存在下行压力。需持续关注火电过剩风险对投资煤电项目的煤企的影响。

内蒙古已经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初步方案》。《方案》提出力争用3到5年时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1.79亿吨。其中,引导退出产能4959万吨;按276个工作日重新核定产能,引导减量化生产1.29亿吨。(中国煤炭资源网,4月18日)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19日公布《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完成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从今年开始,用3-5年时间,全省化解落后产能1500万吨,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00处左右。(中国煤炭资源网,4月20日)

中债资信点评:

(1)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2016年起,用3-5年时间,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的去产能目标,根据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截至2015年底中国煤炭产能规模为57亿吨,则国务院规划的去产能比例为17.54%。

(2)目前内蒙古全区共有已建成和在建煤矿611处、总产能13.16亿吨。由于内蒙地区煤矿规模较大(平均规模196万吨/年),采煤机械化程度高,生产成本较低,先进优势煤矿占比较高,因此,根据目标去产能比例为13.6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目前山东、重庆、甘肃、贵州、安徽、内蒙、山西、湖南等省份相继发布煤炭去产能的明确目标,总计退出产能已达国务院发布的5亿吨总目标。综合看,各省去产能力度强于预期,但具体执行情况仍有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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