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药业(600329)4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就香港银翘解毒片事件的调查结果进行披露。公司表示,销往香港的银翘解毒片检出含微量西药成分“扑热息痛”,是因香港代理商销售了部分本该销毁的涉事药品,目前已回收涉事批号样品314盒。公司股票4月27日起复牌。
回溯事件经过,2016年4月19日,中新药业注意到香港卫生署的公告,提及“长城牌”银翘解毒片含微量西药成分“扑热息痛”;2016年4月21日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发布了“总局通报销往香港的银翘解毒片检出扑热息痛的调查情况”,公告涉及中新药业所属分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以下简称“隆顺榕制药厂”)的产品“长城牌”银翘解毒片(出口)。
根据中新药业的最新调查结果,隆顺榕制药厂生产的长城牌银翘解毒片是在香港注册的中成药,其注册证由香港明华公司持有,仅限香港地区销售,内地无销售。本次涉事的“长城牌”银翘解毒片是该厂2014年6月17日生产的产品,共生产46箱,其中向香港实际发售31箱。
而销往香港的银翘解毒片检出含有“扑热息痛”的原因为: 出口“长城牌”精制银翘解毒片(合法含有西药成分扑热息痛)与出口“长城牌”银翘解毒片共用出口专用生产线生产。2014 年12月,隆顺榕制药厂在自查中发现,因清场不彻底导致了已出口香港的批号MH-151的银翘解毒片可能被微量扑热息痛污染。对此,中新药业于2014年12月11日对尚在企业库存的该批号银翘解毒片进行了销毁,同时对已发往香港代理商的该产品进行主动召回,要求就地封存并销毁。
但近期的调查显示,香港代理商于2015年1月21日和同年4月23日将涉事药品送样至香港标准与检定中心有限公司化验,因检验报告结果显示未检出扑热息痛,于是销售了部分本该销毁的涉事药品,直接引起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截至2016年4月24日,香港代理商已严格按香港卫生署的时限要求完成约定的回收行动,共回收涉事批号样品314盒,目前尚未接到任何不良反应和投诉报告。特别说明的是,出口“长城牌”银翘解毒片与出口“长城牌”精制银翘解毒片的处方不同,注册文号不同,是两种不同药品。精制银翘解毒片的处方中合法含有“扑热息痛”成分。
目前,中新药业已暂停涉事企业所有中成药品种对香港的出口,继续全面评估因清场不彻底导致的扑热息痛残留问题是否已彻底改善。
中新药业表示,2015 年度,“长城牌”银翘解毒片累计在香港地区销售约1万元,整体销售量较小,因此,药品召回的损失不会对涉事企业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而2015年度,涉事企业出口香港地区的中成药总销售收入为220万元,占中新药业2015年经审计销售收入的 0.03%,因此,公司决定暂停涉事企业所有中成药品种对香港的出口,将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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