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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终止实施定增事项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岳昌霖 2016-03-25 15: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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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网长城汽车 (601633)昨晚公告,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15年7月11日,长城汽车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以不低于每股人民币43.41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700.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年产50万台新能源智能变速器项目、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机及电机控制器项目、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项目以及智能汽车研发项目,前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50.8亿元、40亿元、17亿元、10亿元、50.2亿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长城汽车表示,一是基于现有畅销车型,开发打造系列化新能源汽车整车平台,为公司新能源汽车战略实施奠定基础;二是提升新能源智能变速器、电机和电机控制器、动力电池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为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配套;三是以智能驾驶辅助系统、车联网为切入点,提升公司现有汽车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前瞻性布局智能汽车领域;四是借力资本市场,加快公司战略升级进程。

然而,复牌后不久,长城汽车股价却遭遇严重下挫。2015年8月底,长城汽车调整定增方案,发行数量降至不超过27643.40万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做出调整,其中:将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50.8亿元调整为28亿元,将智能汽车研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50.2亿元调整为25亿元,其他募投项目及拟投入金额均保持不变,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20亿元。

2015年10月,由于长城汽车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定增的发行底价由43.41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发行数量上限由27643.40万股调整为83391.24万股。

但是,截至3月24日,长城汽车收盘价仅为9.19元。

3月24日晚间,长城汽车发布了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鉴于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公司股价已低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确定的发行底价,经反复论证、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长城汽车还表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若自有资金出现不足,将考虑多种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及相关业务依照原计划有序推进。

长城汽车还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60.33亿元,同比增长21.46%;实现营业利润92.80亿元,同比增长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9亿元,同比增长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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