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
股份905,806,4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
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萃竹股
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
有的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陕西必康制药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2005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699,023.94万元,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机构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并结合期后相关增资、利润分配事项,
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为70.20亿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薛俊、何建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
过23.20亿元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之标的资产的过户,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905,806,451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5年12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九九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
股份上市公告书》。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周新基持有本公司18.9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周新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
由18.90%下降至5.25%;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46.4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李宗松通过控制新沂必康和陕西北度间接控制本公司48.33%的股份,成为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
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九
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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