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9月2日午间公告,根据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民政府授权,蠡县环保局(甲方)与公司签署了《蠡县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热电联产项目。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本项目投资方,将依法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立后,项目公司自动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设施,拥有项目设施所有权。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5.5亿元,其中一期概算投资3.9亿元(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蠡县热电联产项目总装机容量暂定3台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以及供热所需的配套管网。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以及供热所需的配套管网。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负责保证外部环境,具备开工条件后乙方立即组织进场施工,确保于201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力争于2016年10月底前建设投产。
公司表示,本项目的获得将加大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项目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重大项目扶持发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为当地工业进一步发展创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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