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路网统一管理是未来趋势.
本次修订稿中,国家将本来属于地方交通投资公司的高速公路建设权上收到省一级,同时,将政府收费公路的性质由还贷高速变为还债高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对收费公路的建设与运营权。
将保受争议的“统借统还”与收费期限放开明确写入修订稿,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收费高速执行“统借统还”的决心。同时,对于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做了放宽,高回收期的路产经营期限可以超过30年。
修订稿利好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路产属于特许经营公路,不在“统借统还”范畴,受本次修订稿影响较小。但对上市公司而言,修订稿总体也呈利好效应。
一方面,修订稿明确提到了对于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的补偿措施,绿色通道与节假日免费政策对高速公路的减收约在5%,如果进行补偿有望带来1-2年的期限延长。
另一方面,对于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以及扩建导致的经营期限延长,修订稿提出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进行确认,将利好上市公司扩建老路和建设新路的计划。
具体实施仍存变数,但大方向已定.
本次修订稿中涉及的变动大多比较敏感。统借统还及收费期限提升等条款大概会成为舆论的焦点。但结合13年15年两版修订的条款变动来看,我们认为本次交通部对于高速公路收费制度的改革比之前更为坚决,力度也明显更大。至少路网统一管理的大方向已经确定,政策面的变数将主要体现在实施的具体细节方面。
风险提示.
修订稿群众反应不达预期,修订稿通过后的超龄路产清理及费率下调。(广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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