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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定增过审 第二股东终止认购

来源:时代周报 媒体 作者:胡秋实 2015-07-14 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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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深受“8.16”事件影响的光大证券,在7月1日公告披露其80亿元定增案通过证监会审核。第二大股东光大控股在证监会质询后,中途撤销了认购。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张洪明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光大控股撤销认购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其未来半年内有减持计划。

另外,光大证券对80亿资金用途,与2014年11月最初申请时的定增方案有所出入。

光大控股或有减持计划?

早在2014年11月20日,光大证券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中披露,预计针对不超过10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 6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10.42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

在该定增预案中,光大控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但在2015年4月23日证监会对光大证券质询后,光大控股撤销了认购计划。

证监会在质询中,要求保荐机构与申请人律师核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日前6个月至完成后6个月内,光大集团、光大控股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5月4日,光大证券回复称,光大集团与光大控股的持股数并未出现变动,光大集团持股11.59亿股,持股比例为33.92%,光大控股为11.39亿股,持股比例为33.33%。同时,本次披露中提及,光大控股以H股发行后会存在股份变动为由,决定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但并未明确回复,光大控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有减持计划。

就相关问题,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光大证券办公室,但未得到明确答复。证监会质询后,光大证券于5月27日,发布修订版的定增预案,预计非公开发行对象更改为不超过9个,发行价格更改为不低于 10.34 元/股。

部分需求已完成

2014年11月20日,光大证券所发的定增可行性公告中披露,80亿元的资金用途为4个方向; 而在2015年5月4日的质询回复与6月15日的补充披露中,资金用途仅3个方向。

3个资金用途分别为,“以客户为中心拓展综合金融服务,打开业绩增长空间”预计投入不超过 5亿元;“以资本中介业务为核心,优化公司收入结构”预计投入不超过73亿元;“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预计投入不超过2亿元。

据2014年11月的定增案可行性报告显示,除以上资金用途外, 还有1条“境内外证券类资产收购及投入”在修订版中被抹去。

审核期间,光大证券已完成1宗并购。2015 年2月1日,光大证券旗下子公司光证金控以40.95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了新鸿基金融集团的 70%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系统投入”也已在审核期间启动。

2015年4月23日,光大证券与光大集团、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光大投资等公司共同投资的互联网公司—光大云付正式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光大云付注册资本 2 亿元,光大证券持股 40%,经营范围为从事金融数据处理与分析、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等。

逐步走出“8.16”阴影

对于“8.16”事件,证监会也质询了相关遗留问题。

光大证券回复中提到,因“8.16”事件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共有133起,涉诉1569万元。其中,1起案件已被裁定中止,61起案件已开庭审理,但目前法院未作出裁决,另外71起案件暂无后续进展。光大证券还表示因此产生的民事诉讼不会对本次定增产生影响。

对此,前光大证券投行董事总经理魏伟表示,定增方案从发布到审核通过一般需要5-6个月,而光大证券用时略长,证监会与光大证券在沟通问题上耗费了一些时间。

与多数券商一样,光大证券着力于增资扩股,近年来业务增长尤其是两融业务出现较大幅度增长。2014年度报告显示光大证券受“8.16”事件影响不小,但年内陆续恢复了自营、股票发行承销等业务资格,逐渐步入正轨。

今年一季度报告中,光大证券再次提及“8.16”事件的处理。截至2015年3月31日,光大证券已采用竞价交易市场单向减持方式处置因“8.16”事件购入的股票共计53.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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