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股东大会召开之际 开南账户组“失联”疑似减持
继今年5月,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梅)状告王斌忠等人股票交易行为无效,在上海一中院寄送文件时,开南账户组除了上海开南和上海嘉池丰以外,其余5个法人均已“失联”,不仅按照注册地址无法送达,按照之前对方作为原告在闸北法院起诉时留的住所地址也无法送达。
开南账户组“去哪儿了”
据了解,5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上海新梅状告王斌忠等八名被告的诉讼,在寄送至上海开南、上海腾京、上海升创、兰州瑞邦、兰州鸿祥、甘肃力行及上海嘉池丰等七名被告过程中,除了上海开南及上海嘉池丰成功送达,其他五家从法院得到的回应均是无法送达。
更令人疑惑的是,今年3月作为原告身份的开南账户组,当时留在闸北法院的地址同样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件。五家公司为何突然间注册地址和法院记录地址都出现无法送达的情况,是办公处所暂时无人签收,还是办公地点已搬迁,亦或是公司名存实亡。
根据早前相关媒体报道信息可见,2012年5月,由目前一致行动人代表朱联任职的上海瑞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天然气项目在西峰工业园开启。项目总投资8.6亿元,规划建设周期为3年,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17亿元。但在去年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园内仍然是一片空地。到今年5月,按计划项目应已完成,但目前项目的建设进展消息仍不得而知。
此前急于召开股东大会
5月21日和5月27日,*ST新梅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发布公告称,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公司暂不接受王斌忠及其控制的开南账户组所提出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按照惯例,*ST新梅预计会在6月下旬召开股东大会,被拒绝两次的开南账户组已经在准备实施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如果上海证监局和上交所准许其公告的话,*ST新梅将面临“双头”董事会的局面。
回顾之前,2014年6月11日,开南账户组披露 《权益变动报告书》,兰州鸿祥、兰州瑞邦、上海开南、上海升创、上海腾京、甘肃力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结盟”行为正式浮出水面。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兰州鸿祥成立时间2010年4月,买入新梅时间2013年10月;兰州瑞邦成立时间2013年6月,买入新梅时间2013年11月;上海开南2013年10月,买入新梅时间2013年10月;上海升创2013年9月,买入新梅时间2013年10月;上海腾京2013年9月,买入新梅时间2013年10月;甘肃力行2013年9月,买入新梅时间2013年11月。
也就是说,除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兰州鸿祥,一致行动人兰州瑞邦、上海开南、上海升创、上海腾京、甘肃力行成立时间段在2013年6月至10月,买入新梅时间段则分布在2013年10月至11月。即五家公司均在王斌忠违法买入新梅股票期间设立,有些注册资金只有10万,“结盟”时成立还不满一年,似乎是专门为了收购上海新梅而设立。
开南账户组目前持有新梅股份已达15.6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另外,从2014年6月1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到今年6月11日,开南账户组将届满12个月,这意味着股票解禁期即将到来。
双头董事不合理
“双头”董事会的不合理性早有先例可寻。2014年10月,西藏药业大股东新凤凰城预在另一大股东华西药业方面董事不参会的情况下,继续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决议,上交所因此向西藏药业发出监管函,要求公司说明为何不通知华西药业推选的新进独董参加董事会;2013年5月,证监局认定上海九龙山旅游“双头”董事会局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同年7月,双方股东纠纷以监管局支持用合法方式取得股东身份的海航集团依法享有股东权利而圆满收尾。
双头董事不仅让上市公司治理陷入极度混乱,中小股东和争斗双方的利益同样将难以得到保障。对*ST新梅来说,这无论是对后续公司的重组转型,还是现有的公司治理都将会形成很大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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