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8月13日晚间公告称,久联集团、贵州省国资委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简称“保利集团”)于8月9日签订联合重组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贵州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同时公司股票将于8月14日复牌。
联合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保利集团以其持有的民爆业务资产:即保利化工100%股权、保利民爆50.60%股权、银光民爆70%股权,以及自有资金对久联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保利集团持有久联集团51%的股权,贵州省国资委持有久联集团49%股权。
各方同意,以2013年12月31日为增资基准日确认久联集团价值、保利集团用于出资的民爆类资产价值及本次增资价格。其中,久联集团净资产作价13.03亿元,保利集团以作价5.41亿元的增资股权及8.14亿元货币,共计13.56亿元对久联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保利集团对久联集团持股比例为51%;贵州省国资委持股比例为49%。
资料显示,保利化工原拟作为保利集团民爆业务的管理平台,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截至2013年底总资产9830.07万元,净资产9427.25万元;保利民爆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研发、产销和爆破服务,拥有工业炸药生产凭照能力9.15万吨,其2013年营业收入7.91亿元,截至2013年底总资产9.33亿元,净资产2.01亿元;银光民爆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研发、产销和爆破服务,拥有工业炸药生产凭照能力7.6万吨,2013年营业收入3.00亿元,截至2013年底总资产3.26亿元,净资产2.01亿元。
为解决久联集团与久联发展之间的同业竞争,保利集团、久联集团承诺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在上述收购实施后六十个月内,将久联集团持有的保利化工、银光民爆股权以适当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在保利民爆济南公司复产后的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久联集团持有的保利民爆股权以适当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
上述交易完成后,保利集团持有久联集团51%的股份,进而间接控制久联发展30.26%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贵州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表示,上述股份变动完成后,公司仍然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但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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