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月9日消息:ST海洋(000658)以前年度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一案有新进展,该公司今日就此发布公告称,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近日送达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该公司不再作为此案的被告单位。
ST海洋7月30日刊登的公告曾披露了此案的有关情况: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ST海洋以前年度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利益,被告人吴乌(ST海洋原董事长)和陈少熙(ST海洋原副董事长)是该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