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5月8日消息:鉴于PT金田(000003、200003)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根据证监发[2001]147号《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章的有关规定,PT金田第五届董事局2002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由于PT金田2001年度财务报告被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及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PT金田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年度报告予以纠正。
PT金田宽限期截止日为2002年5月8日,公司已于该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但是由于PT金田尚需对年度报告予以纠正,恢复上市申请所需的《恢复上市推荐书》、《法律意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对PT金田年度报告意见的说明尚未提供。若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