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月23日消息:PT中浩(0015、2015)将公司参股企业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争议的裁决情况公告如下:
1、确认汉桥公司实际出资为人民币7,997,429.59元,占浩宁达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为61.6%,公司实际出资为人民币1,995,500元,占浩宁达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为15.3%;
2、自该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补偿汉桥公司律师费人民币572,500元;
3、汉桥公司有权向浩宁达公司的审批部门申请变更股东或增资补足注册资本额以变更股权;
公司对上述裁决结果表示异议,并正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