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6日帕瓦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宝、副总经理袁建军、徐琥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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