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0日卓郎智能公开信息显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雪平、财务总监曾正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卓郎智能子公司以支付预付款的形式,通过第三方向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5,550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4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卓郎智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二、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卓郎智能子公司2023年初与金昇实业签订五年厂房租赁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5,675,303元,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当年支付2023年至2025年租金21,405,181.80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治理不完善卓郎智能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缺失;个别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不规范;个别人员不符合任职要求。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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