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6日ST西发公开信息显示,黄峰、赵娟、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新英、谭寿成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西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在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2019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未了解西藏发展针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实施的内部控制,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谭寿成和赵娟作为西藏发展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峰和王新英作为西藏发展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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