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中国银河《公用事业行业:新能源有望迎重估,传统电源可靠性&灵活性值得重视》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2025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1144号)、《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5〕1192号)、《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发改能源〔2025〕1171号)。我们对此点评如下:
新型储能收益模式不断理顺,27年装机目标1.8亿kw。发改能源〔2025〕1144号文推动建立新型储能“电能量市场赚取价差+辅助服务+容量补偿”三重收益模式。其中:1)推动“新能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一体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有序推动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2)有序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研究探索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3)推动完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伴随收益模式的理顺,文件明确到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较25年6月末的0.95亿千瓦存在接近翻倍的空间。新型储能装机的持续增长,有望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打开新能源消纳空间。
绿电直连费用承担细则落地,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此次发改价格 〔2025〕1192号文明确:1)输配电费:项目实行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月度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公共电网容量。可理解为原来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折算成容量电费继续缴纳。2)系统运行费用等:暂按下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缴费过渡;暂免缴纳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综上所述,自发自用电量部分节省了系统运行费用(以江苏为例达到0.0581元/kwh),但新增了直连线路的输电成本(以江苏两部制110kV数据为例,电度输配电价为0.0857元/kwh;考虑到直连线路的距离优势,输电成本应明显低于这一水平),我们认为综合来看仍有望对绿电直连项目构成经济性上的利好,刺激新能源发电开拓用户侧应用场景,减轻来自大电网的掣肘。
重视传统电源的可靠性和灵活性价值。发改能源〔2025〕1171号文指出探索建立发电机组可靠容量评估机制,综合考虑发电机组类型、出力特性、厂用电率、检修停机等因素,科学评估各类型机组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系数,客观反映其对电力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的实际贡献。在此基础上,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合理补偿。基于此,我们认为容量补偿政策未来或有望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具备高可靠性的传统电源,如火电、核电、大水电等均有望受益。除此之外,文件指出要加快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逐步实现月度、月内等较短时间尺度中长期交易限价范围与现货市场限价贴近;同时支持新能源、核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协议。我们认为此举有利于火电、大水电等具备调节能力的电源价值的进一步体现,以及核电长期收益的稳定。
投资建议:近期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加快+各省136号文逐步落地+新型储能建设加码打开消纳空间+绿电直连开拓用户侧应用场景四重催化下,重视新能源运营商的价值重估,个股建议关注龙源电力、三峡能源、中绿电、吉电股份等。与此同时,关注火电、水电、核电等传统电源可靠性和灵活性价值的持续兑现,个股建议关注华能国际、国电电力、大唐发电、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川投能源、华能水电、中国核电、中国广核等。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资源条件不及预期的风险;煤炭成本大幅上涨的风电: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