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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评-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优质公司有望保持优势

来源:开源证券 作者:高超,卢崑 2024-01-08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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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开源证券《非银金融:《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评-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优质公司有望保持优势》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规范租赁业务,增设监管指标
办法以纠正前期盲目扩张的类信贷倾向为核心,牢固树立回归租赁主责主业的鲜明导向,推动金租公司围绕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功能定位探索开展特色化经营。要点包括:(1)增加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大型企业两类发起人;提高主要发起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一次性实缴货币1亿元提高到10亿元;将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2)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5000万元提高至3亿元。(3)强化业务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适当拓宽融资渠道(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增强股东流动性支持能力。(4)加强公司治理监管。(5)新增杠杆率及财务杠杆倍数指标;优化拨备覆盖率和同业拆借比例监管指标;新增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流动性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监管要求。(6)完善业务经营规则,规范租赁业务。将租赁物范围由固定资产调整为设备资产,加强租赁物适格性监管,要求金租公司按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及时调整业务发展规划。(7)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具体见附表)
预计金租公司数量保持稳定,推动业务转型,加强杠杆和流动性监管
政策影响:(1)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预计金租公司数量维持稳定。办法提高注册资本金最低额要求以及发起人财务指标要求,设立门槛进一步提高。2021-2023年无新金租公司(不包括专业子公司)设立,2023年末金租公司数量68家,预计未来金租公司数量保持稳定。(2)持续优化完善租赁物范围,强化租赁业务发展正向引导。办法延续“8号文”监管思路,加强租赁物适格性的监管,引导行业向设备直租和小微、涉农企业设备回租业务转型。(3)优化和增设监管指标,旨在合理控制业务增速和杠杆水平,加强流动性风险监管。下调拨备覆盖率要求,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考虑到办法修订了准入标准、增加了部分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指标,金融监管总局已组织对行业进行摸底测算,总体来看,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在监管指标方面达标压力不大。
行业空间广阔,公司治理优秀、差异化优势突出的企业有望持续领跑(1)办法肯定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推动金租公司提高设备专业能力,围绕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功能定位探索开展特色化经营,支持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要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租赁在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行业空间广阔。设立门槛提高,预计金租公司数量维持稳定,增加资本补充工具拓宽融资途径;监管引导行业转型背景下,预计各公司凭资源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推荐厂商租赁模式领先的江苏金租。(2)江苏金租作为A股唯一上市金租公司,“零售+科技”双领先,厂商模式具有一定壁垒。2023H1末,公司合作厂商和经销商数量超过3000家,2022年单均规模104万元,零售属性明显,符合监管鼓励直租和服务中小方向。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周期对租赁业务带来影响,行业转型进展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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