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11月4日多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做了诸多补充。此外,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的部门逐步搭建起了一个立体的政策框架,明确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参与主体的职能定位。先行城市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启个人养老金税优试点,个人养老金在全国的实际落地更进一步。
事件点评: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迅速,本质上是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愈发严重导致养老问题突出。我国当前养老三支柱体系中,第一支柱一家独大,第二支柱覆盖范围较小,第三支柱发展较晚、规模较小。第一支柱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全国社保基金,截至2021年末合计规模9.42万亿元,近年来第一支柱规模增速逐步走低,压力较大;第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截至2021年末二者合计规模4.4万亿元,其中企业年金规模增速不稳定,疫情后增速明显下滑;第三支柱产品较多,但规模仍然较小。
本次个人养老金与其他第三支柱产品不同之处在于税优力度更大,因此或将形成较可观的资金规模。根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回答关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时表示:“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截至2021年末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8,074万人,以参保人数近似城镇就业人数,则对应的个税缴纳人数约为7200万人。假设个税纳税人中有20%-40%参加个人养老金,每年顶额缴纳1.2万元,则每年个人养老金增量资金规模可达1728-3456亿元。
投资建议:个人养老金或将形成可观的资金规模,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皆有望受益,但受益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相比之下个人养老金贡献的资金增量较小,难以对商业银行产生明显的业绩贡献。【保险公司】产品能够较好的满足个人养老金追求长期资产稳健投资的需求。即使部分个人养老金用于购买保险,形成的新单保费规模也较为可观。根据监管对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净资产、偿付能力、信息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上市大险企更具竞争优势,推荐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
风险提示: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展不及预期,产品竞争激烈,权益市场波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