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价值重估及其驱动的污水资源化是重要的投资机会。随着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水资源保护与治理进入快车道,黄河流域治理、华北水治理、污水资源化、污水提标改造等专项治理行动渐行渐近。
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开启了流域类法律的新篇章。针对长江的污染特点,长江治理需要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总磷监测,依法公开监测信息;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隐患调查评估。更宽的法律责任,更严的损害赔偿,更多的刑事责任,将迫使企业寻找减排手段。
黄河保护的立法尚在酝酿中。黄河是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重要水源,但是全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上游来水量多,中游裹挟泥沙,下游泥沙淤积,季节差异显著,亟需统一的全流域生态保护与水资源修复,因此华北地区污水资源化的需求更加迫切。
污水资源化驱动两方面的投资机会。一方面,污水资源化技术的应用与处理设施的补偿式投资。初始阶段是政策推动,通过政府补贴、税费支持、专项资金等措施,使污水资源化在商业上具有可行性。在技术进步与工艺改良的推动下,污水处理与再生水的单位成本不断降低,将越来越接近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资源价值,污水资源化市场进入自我良性循环。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将会新建一批高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原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相应的水处理设备公司、技术服务公司受益。另一方面,水资源价值重估,水价将更加反应其本应具有的资源价值,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运营公司的价值将被重估。
我们维持对环保行业“看好”的投资评级,继续推荐污水资源化、垃圾能源化、环保信息化三条投资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