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0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VideoProcessingDevices,ComponentsThereof,andDigitalSmartTelevisionsContainingthe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22)。该调查由美国DivX公司于9月10日向ITC提出,指控对美国出口、在美国进口或在美国销售的上述产品侵犯其专利,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TCL、三星、LG等企业涉案。
报告摘要
公司此前也曾遭遇337调查,应对经验丰富,对实际业务的影响很有限。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其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目的为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实际上可以理解为“贸易保护”或“专利战”。TCL电子近2年内就曾遭遇两次337调查:一次是2019年9月26日,GlobalFoundriesU.S.针对TCL电子上游的芯片制程工艺提起调查申请,而一个月后公司上游合作伙伴就与GlobalFoundries达成专利交互授权协议而和解;另一次是2020年4月16日,美国UniversalElectronicsInc.针对遥控相关产品和技术对公司提起调查申请,而相关法律程序依然在进行中。实际上,两次337调查对TCL电子的影响都不大。
本次337调查主要针对视频解码和智能电视的相关技术。本次提起调查的DivX,Inc.公司,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其最有名的技术即DivX,这是一种数字视频格式,支持MPEG-4、H.264和最新H.265标准的视频,分辨率可高达4K超高清。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编解码器和用于查看和编辑DivX编码的视频软件,另外也授权其他厂商使用其技术。全球消费电子设备和组件制造商已生产超过十亿台DivX设备。预计本次调查,TCL将联合北美的合作伙伴一起应对,最终可能的结果是以和解告终。
投资建议:我们继续看好TCL电子的中长期发展,认为公司未来将逐步成长为以“TCL品牌”为核心的消费电子企业,想象空间可以对标拥有完善互联网产品生态的小米公司。建议投资者不必对本次事件过度反应,我们维持对公司的盈利预测不变,目标价10.04港元,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1)337调查进展不可控;2)行业竞争加剧;3)中美贸易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