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规范经营、管控风险,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分类监管制度是证券行业一项基础性监管制度,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台《规定》,确立了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10年5月、2017年7月进行了两次修改。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强调:1)强化合规、审慎经营导向。优化分类指标以准确反映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并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2)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导向。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引导证券公司扬长避短、特色化发展。
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聚焦境内各项主营业务:1)突出对主业盈利能力的评价:优化营业收入指标计算口径,由合并报表调整为专项合并口径;新增净利润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位于行业前10、20名的,分别加1、0.5分。2)调整经纪、投行、IT投入评价方式,新设资管业务、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财富管理业务评价指标:简化经纪业务指标,仅保留代理买卖证券收入一项标准,投行拆分为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两个加分项。新设投资咨询或代销收入、权益资管规模占比两个加分项,境外子公司收入占比的加分值下降。
重视资本约束与风险管理能力:1)提高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加分门槛,引导证券公司强化资本约束,新设风险管理全覆盖及风险监测有效性评价指标,新增风险覆盖率达到150%且净资本200亿元以上、风险覆盖率达到150%的,分别加2分、1分加分项。2)完善持续合规状况的扣分标准及调降级别依据,梳理行政监管措施扣分标准、规则化处理标准,增加董监高管理层受罚的扣分依据,明确下调公司分类结果级别的情况。
投资建议:从此次征求意见稿来看,监管意图为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在注册制趋势下协助加速完善市场基本制度。重视信息技术投入,依托金融科技聚焦数字化转型,同时重视主业,鼓励各主营业务各有侧重,多样化发展,龙头券商和具有特色业务的券商受益。
风险提示:1)海外市场波动加剧带来的不确定性;2)市场调整对估值和业绩的双重影响;3)政策出台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