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2月 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背景: :
(1)近年来伴随着信用风险的释放,金融机构风险偏好难以提升,债券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效率越来越低,中小企业面临回归传统信贷市场的趋势。
(2)与传统信贷相比,票据用于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具备灵活性,但此前受制于各种原因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可得性和效率还有待提升。
(3)标准化票据已有试点,加快法规体系建设水到渠成。
何为标准化票据?标准化票据是以票据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受益证券,本质上是一种等分、无次级的 ABS。从要素属性上看,标准化票据的“标准程度”几乎等同于信用债。按照设计者的初衷,标准化票据的流动性好于票据和票据ABS。从试点看,标准化票据的定价参照承兑行和贴现行的同业存单收益率,背后是银行信用。在信用风险评估方面,标准化票据与常规 CLO 类似,需要关注产品集中度,结合基础资产承兑人影子评级来判断。此外,此前标准化票据的发行方式通常为一次性操作,但不排除后续有循环融资的可能。
《管理办法》 与此前票交所四期试点有何不同?
(1)基础资产承兑人不局限于银行,企业也可以;
(2)票交所的定位类似于上交所,负责登记、托管、清算,存托人指定为银行和券商;
(3)四期试点中,基础资产池的承兑人都为单一主体,后续可能出现基础资产池中有多个承兑人的情形。
标准化票据对市场有何 影响 ?
(1)对投资者来说,标准化票据是货币类信用品的扩容,对现有的以短融、同业存单为主的产品形态形成补充。
(2)对融资人来说,有助于拓宽非金融民企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通道。
(3)标准化票据潜在规模庞大,是符合监管精神的标准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短期内可能面临银行创设动力不足的问题。截至 2020年 1月 31日,票据市场规模 12.91万亿,其中已贴现规模为 8.26万亿。标准化票据在价格上基本参照同业存单,没有明显优势;功能上可以实现出表,但这一点买断式转贴现也能做到。当下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有效社融不足,银行面临“资产荒”,票据出表需求相对较弱,短期内银行作为原始持票人创设标准化票据的动力不足。往后看,可以期待监管出台更多政策,例如理财旧产品能否变相转换成票据可能是一个观察点。
后续: 需要关注的问题:
(1)原始持票人不能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存托的商业汇票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票据,防范利益输送。
(2)标准化票据到期日是否一定要晚于基础资产的到期日没有明确规定,但期限错配应该不是监管鼓励方向。
(3)如果基础资产折价入池,资产到期以后可能形成留存收益,需关注收益的分配问题。
(4)票据评级、储架发行、循环购买等制度有待跟进。风险提示 :1)标准化票据可能面临银行创设动力不足的问题;2)标准化票据仍具有一定的信用风险;3)由部分中小企业承兑的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池的标准化票据可能流动性仍然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