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支柱”调控框架产生的背景。
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传统单一货币政策暴露出了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弊端。我国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在控制通胀水平的基础上,引入对金融体系的监管,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形成了“双支柱”调控体系,切实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
新型货币政策框架的初步描绘。
2012年颁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了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逆周期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同时也要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
“双支柱”之一:完善货币政策。
在货币政策目标体系方面,央行将促经济、稳物价、防风险作为新时期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同时将社融规模纳入中间目标体系。在操作工具方面,央行根据市场情况有计划地放开存贷款利率限制,并且确定了Shibor 作为主要的市场基础利率,通过创新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建立起了利率走廊,货币政策工具开始由传统数量型向价格型转换。
“双支柱”之二:宏观审慎政策。
世界金融危机后,央行在巴塞尔协议Ⅲ的基础上开始构建宏观审慎体系。央行通过调整再贷款体系、实施定向降准等方式创新宏观审慎工具,并在2015年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成为了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同时将外汇、房地产等具有顺周期、高杠杆的市场纳入监管体系。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的“双支柱”框架初步形成。
“双支柱”的发展格局。
未来“三行一会”将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双支柱”调控体系,保持货币政策稳定中性,逐步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降低金融体系内的杠杆水平,并杜绝违规套利行为。“双支柱”之间的协同作用将会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