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8年6月29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8】114号)(下称114号文)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1、114号文主要内容为: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交存基数为上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余额暂不计入交存基数。
这一政策之前已有铺垫:2017年12月,央行即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银发办【2017】248号)。2018年1月集中交存比例20%,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调整到50%左右。在1季度末回抽流动性大概2200亿,也是诸多金融机构高估1季度末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大概0.2个百分点的重要原因。后续央行也有吹风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本次政策的发布并不意外。
2、这一政策影响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在“储备货币:非金融机构存款”科目,这一科目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从995亿逐步提升至5009亿,从银行体系冻结流动性约4000亿。(因为如果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不集中交存,可以沉淀在商业银行体系成为存款,同时这部分集中交存的备付金无需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由于一季度央行的货币政策整体上转向宽松,公开市场操作、MLF、PSL 等货币政策工具投放上较为宽松,故这一因素虽然不利于市场流动性,但影响并未有太多显现。
3、从节奏来看,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集中交存比例大致为50%、60%、70%、75%、80%、85%、100%(具体详细要求建议见通知原文),预计将累计冻结流动性超过6000亿,7-9月每月约1000亿,10-12月每月约500亿,2019年1月约1500亿,从节奏上来看,7-9月处于年内流动性相对宽松阶段,10-12月由于逐步临近年末,流通中现金开始增加,对流动性不利,故安排的上交比例增幅较小。
4、流动性节点提醒,8月、10月和2019年1月集中交存时点临近税期(具体为8月13日、10月15日,1月14日),可能会对资金利率有所冲击。建议在交存备付金的时点,做好资金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