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的管理办法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是一种加强,由于在去年底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对于办法的修订内容有部分准备,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来看本次颁布的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主要在过渡期方面和指标计量标准上有所调整。
在过渡期方面整体变长。适用于全部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匹配率(LMR)由2018年底前达到90%的要求,改变为2020年才开始执行,此前作为监测指标;适用于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此前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达到70%,2018年底前达到100%,正式稿要求在2018年底前达到80%,2019年6月底前达到100%。
在指标计量标准方面有松有紧。在流动性匹配率的加权资金来源(分子端中,一是新增了来自中央银行的资金,给与最高折算率,有利于提升资金来源,并增加了央行对于流动资金的影响力;二是将不超过三个月期限存款的折算率由70%降低到50%,这方面是有所收紧的,对于活期存款占比较高的商业银行影响更大。在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运用(分母端)中,规定7天以内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的折算系数为0,从方向上来看属于降低分母的利好。
整体而言,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监管,但相较征求意见稿有边际放松,对市场情绪面利好。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市场流动性的冲击和对商业银行负债的压力仍不可小视。
回顾上周市场,资金面继续延续宽松,但随着月末的临近,周五银行间利率有所上行。一级市场发行量缩减叠加二级市场的反弹,带动机构需求向好。二级市场上,主要国家的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我国利率债的到期收益率也整体下行,曲线进一步平坦化,短端收益率相对走高体现出在信用风险冲击、月末临近、美联储加息临近等因素下对短期流动性的担忧,而长端收益率相对走低或体现出对于未来经济增长承压的看法。
风险提示政策不及预期;外围市场波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