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稿。正式稿与去年1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在改善和加强金融监管、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本原则方面保持了一致,甚至在一些领域有所强化。然而,正式稿在一些操作安排上较征求意见稿更加细致且留有余地;也体现出监管当局有意避免因为严监管产生新的金融风险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前期金融环境过度收紧的状况或将有所缓解。
投资要点:
正式稿在基本原则问题上甚至更加严格。正式稿除了坚持征求意见稿打破刚性兑付(净值管理,严惩刚兑),严格期限匹配(严禁资金池业务),统一杠杆标准(统一规范负债杠杆和分级杠杆),压缩非标资产(要求公募资管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非标投资要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1、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等),防范监管套利(穿透监管,不允许多重嵌套,不允许从事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通道业务等)等基本原则之外,在一些领域有所加强。包括更严格定义标准化债权产品,要求引入外部审计,不允许用非自有资金投资资管产品等。 正式稿在一些操作安排上更加细致且留有余地。最重要的一些安排包括:1)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公允价值原则下的具体的估值方法,但正式稿明确除了鼓励市值法之外,摊余成本法也可以被采用。摊余成本法为资管产品投资非标产品留下了一些余地,可以减少因为短期大量非标被迫回表或难以续作带来的流动风险。2)过渡期从原来的2019年6月延长到2020年底,且明确过渡期内,仍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资产2。这也为金融机构适应《新规》留下了更大缓冲时间,避免“断崖效应”出现。 政策意图:两类风险都要防范。就正式稿而言,对于原有原则的坚持和强化无疑将提升中国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的资源错配,有助于降低中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一些操作安排上的改进则有助于过度的平稳,防止出现因为监管过严过度紧缩而产生新的金融风险。 利好资本市场和银行,利空影子银行。《资管新规》毫无疑问利好规范的金融活动和金融产品。刚性兑付打破,期限匹配的要求可能会使得部分资金重回银行存款,也会鼓励部分资金流入股票和基金市场。但是与通道业务相关长期受益监管套利的信托,券商资管通道等则会明显受限(参见《监管当局发布资管新规指导意见点评》,2017-11-17日)。当然,受到非标回表的影响,未来银行存在补充资本金的压力,而央行也存在持续降准的压力。
前期过度的金融紧缩有望缓解。由于在一些具体操作安排方面正式稿好于市场预期,银行系统短期承接非标回表的压力有所缓解,我们预计整体社融增速的下滑将有所放缓。结合近期的降准(参见《季末机构及如期回落》4月17日),前期过度紧缩的金融条件可能有所缓解。
风险提示:经济下滑超预期,政策紧于预期,中美贸易战大规模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