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文件提出了10项重点改革措施,涉及民营资本办医、行政审批优化、无谓证明清理、事后监管等。
文件的亮点有:取消合资合作诊所的外国投资股权比例限制,从而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鼓励新兴业态发展,增加制定独立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等五类机构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针对社会反映较多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问题,提出了将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推广至全国所有自贸区。
另一方面,文件提出了多项优化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的措施,使医疗领域的进入政策日趋完善。其中,文件明确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以满足养老机构中老人的看病就医需求。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