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9月月度经营数据,环比业绩持续向好
近日,东吴证券(601555.CH/人民币13.05,未有评级)公布2016年9月月度经营数据。2016年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亿元,净利润1.72亿元,环比继续保持上升。与2015年相比,营业收入方面同比稍有下滑,净利润同比则上涨接近40%。截至2016年9月末,东吴证券净资产192.93亿元。根据中报数据,今年上半年,东吴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稳定增长,市场占有率从1.047%上升为1.116%,代理买卖业务成交量(A股+基金)16,141亿。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82.10%。尽管在监管收紧的情况下,IPO主承销业务未有斩获,但在股权融资方面,上半年公司完成赢时胜、二三四五、良信电器、紫鑫药业、东北证券等5单A股增发、配股项目,合计承销金额93.46亿元;完成新三板定增35家,融资9.42亿元。债承规模合计275.82亿,同比增长60%。
参股苏州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广阔
2016年5月,东吴证券正式公告公司拟出资2.4亿元,与国发集团、东吴人寿保险、昆山创业控股等关联/非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东吴证券持股20%。苏州资管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设立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受托经营金融/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可以作为债转股主体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随着实体经济增速持续下滑,银行业资产质量问题也一直未得到改善,根据银监会数据,今年2季度前,我国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水平已经连续19个季度保持双升。截至2016年2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5%,环比与上季度持平,不良贷款余额1.44万亿,关注类贷款占比4.03%。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而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截至2015年年末,全省不良资产余额1,104.4亿元,位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第三。
国务院发布债转股实施方案,银行不得直接实施债转股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正式为这一轮的债转股拉开大幕。文件要求此次债转股:
1、市场化运作,政策引导:市场化选择,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
2、遵循法制,防范风险: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进行风险隔离。
政府不承担损失兜底责任。
3、重在改革,协同推进:与深化企业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产能过剩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
同时要求:银行不得直接实施债转股,银行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化为对象企业股权方式实现。并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的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机构交叉实施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合作。
此次债转股方案要求债转股进行市场化运作,同时要求银行不得直接实施债转股,需要先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进行风险隔离。虽然可以参与债转股的实施机构众多,但可以预见的是,作为专业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四大及地方AMC将在此次债转股中占据重要一环。此前成立的江苏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主要业务集中于无锡市,而江苏省有超过1000亿的账面银行不良资产亟待处置,业务发展空间非常广阔。此次债转股方案的推出将极大利好参股苏州资产管理公司20%股权的东吴证券。此外,债权人债权置换为股权后将可能逐步参与公司后续的经营管理中。不同于传统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类业务,债转股要求实施机构有较强的资本运营和财务顾问能力。苏州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券商系”AMC,其业务发展将可能与东吴证券快速扩张的投行业务产生明显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