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情况:基本制度建立,期初规模有限
信贷质押再贷款于2014年先行在山东及广东两省进行内部评级试点。目前,试点地区已经初步建立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基本制度、操作规程和央行内部评级数据库,央行对于信贷资产质押物的评级主要参考《人民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的评级,再贷款额度由评级确定,可能对部分行业如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资产质押将会被限制,而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业和企业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再贷款额度。从期初试点规模来看,2014年山东省和广东省的试点额度分别为9亿和17亿左右,从规模看仍以试验为主。
拓展抵押品范围,有助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
信贷质押再贷款丰富了银行的抵押品范围,将信贷资产作为从央行获得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极大地丰富了和扩展中小金融机构从央行获得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资产范围。央行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定向调控能力,通过调节抵押品准入标准、质押率和再贷款额度使通过再贷款投放的资金更能够贴近央行的政策意图,此次央行在公告中也特别提到了需要引导再贷款资金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对资金市场利率改善更为直接,长期利好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资产质押再贷款丰富了银行流动性管理工具,有利于银行间市场的利率稳定,对资金和债券市场的正面作用更为直接。从长期来看,我们认为信贷质押再贷款的资金成本应该更接近目前PSL的利率水平,从而为银行提供廉价的资金渠道,这对有效降低银行负债成本,进而降低贷款利率会有较大的帮助,最终达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尤其是特定领域的资金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
旨在提升银行流动性+盘活存量资产,实际效果有待观察
此次信贷质押再贷款扩容至全国11省市,包括北京、上海、江苏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都在其列,在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外增加了一条盘活存量信贷资产的途径,从长期来看,银行存量资产的流动性大大提升,有助于资产使用效率的改善,但考虑到目前货币环境整体宽松,银行流动性水平充裕,制约银行信贷投放的主要因素是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不足以及合意基础资产缺失,借鉴此前定向降准以及今年以来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情况(今年新发行信贷证券化产品规模为2500亿,为今年批准新增试点规模的一半),我们认为银行质押优质信贷资产获取再贷款的动机并不强,整体影响较为有限,局部来看对于银行小微企业资产质量改善有所助益。
风险提示:信贷质押再贷款规模增长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