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钟亚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钟亚涛:
经查,你在云南约牛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业期间,在开展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向服务客户转发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