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徐翌成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119号
徐翌成:
经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提供通道服务的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你作为时任分管上述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责任。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