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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时评】给信托业“断奶”倒逼转型很及时

来源:财联社 作者:梁柯志 2022-02-14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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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联社时评】给信托业“断奶”倒逼转型很及时)

银保监会日前改革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机制,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主要内容是在信托行业转型期内,实行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并行的筹集机制。互助基金主要以提供短期流动性方式,保障基金则以阶段性持股和收购风险资产等中长期行为来参与问题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纵观全文,《办法》强调打破刚兑、有序处置、限额管理、有偿使用、择机推出等全新的机制原则。

笔者认为,作为信托业转型配套政策,此次保障基金规则的改革,出台时机得当、制度设计精准合理,将从根本上给信托公司“断奶”:打破制度性套利的侥幸心理和对保障基金不合理期望,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托公司转型的内在动力。

从时机来看,首先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程度超越往年,资产规模超过20万亿的信托行业,如今面临集体转型和防范化解风险双重压力,须采取果断措施才能推动转型成效落地。

其次,随着信托行业转型深入、问题暴露,信托基金使用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20年和2021年分别向信托行业提供563.17亿元、742.44亿元支持化解风险。保障基金不能成为最终买单人、填无底洞,变相引发投资人依赖心理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改革势在必行。

从《办法》制度设计来看,与改革前最大不同的是,两类基金均不得用于救助被撤销或破产清算的信托公司,同时基金不得用于向受益人进行刚性兑付。这意味着“责任自负”,信托两大基金今后不再为问题公司兜底,也不再实质上为信托产品刚兑负责,切断投资人和从业人员不切实际的念想,防止逆向激励。《办法》亦明确“若信托公司自救失败,应当核减资本直至资本清零,原股东退出”,将进一步压实信托公司包括股东的自救主体责任,压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

最后,信托业两大基金将实行限额管理、有偿使用、择机退出的原则,让两大基金的运营更趋规范化和市场化,以有限责任维护基金自身利益,不再成为问题信托公司的甩包袱的救命稻草。

诚然,此次信托基金的改革属于行业转型的配套政策之一。然而,《办法》制度设计以及体现的监管理念,与中央继续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各方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强化能力建设,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的总体部署吻合。

金融风险无小事,从经济全局来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关系经济金融稳定大局。笔者认为,信托公司、监管部门、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或可借助此次契机,采取更加有序、有力的措施,防范转型和经济放缓带来的兑付、运营风险,以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来推进信托行业整体转型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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