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如利润分配、资本变动、发行债券、重大资产重组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确保股东权益得到保障。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