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行为,涵盖投资审批权限、项目管理、处置、重大事项报告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会三级。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审批部分投资;董事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10%-50%的投资;股东会审议占比50%以上的重大投资。董事长可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
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投资部、财务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项目可行性评估、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制度还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处置条件、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强调了保密义务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审计部定期检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起生效。